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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約 · 粵讀聖經

約翰福音 10

更新日期 2026-10-08
粵讀聖經當代譯本開放資源 · 參考
1

耶穌話:「我實實在在話畀你哋知,入羊圈唔經道門,反而由第二度爬入去嗰個,就係賊同強盜。

好牧人

1

「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,不從門進羊圈而從別處爬進去的人就是賊,是強盜。

2

由道門入去嘅,先係啲羊嘅牧羊人。

2

從門進去的才是羊的牧人,

3

睇門嗰個會開門畀佢,啲羊會聽佢嘅聲音。佢逐隻叫自己啲羊嘅名,帶佢哋出嚟。

3

看門的會給他開門,羊也聽他的聲音。他按名字叫自己的羊,把牠們領出來。

4

佢帶晒自己啲羊出嚟之後,就行喺佢哋前面。啲羊跟住佢,因為認得佢嘅聲音。

4

領出來之後,自己便走在前面,羊群也跟著他,因為羊認得他的聲音。

5

佢哋絕對唔會跟陌生人,反而會走開避佢,因為唔認得陌生人嘅聲音。」

5

羊從不跟隨陌生人,見了陌生人就逃跑,因為牠們不認得陌生人的聲音。」

6

耶穌用呢個比喻同佢哋講,但係佢哋唔明佢講緊乜。

6

耶穌講了這個比喻,但聽的人都不明白祂的意思。

7

於是耶穌又對佢哋話:「我實實在在話畀你哋知,我就係羊嘅門。

7

於是祂又說:「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,我就是羊的門。

8

所有喺我之前嚟嘅,都係賊同強盜,但係啲羊冇聽佢哋。

8

在我以前來的,都是賊,是強盜,羊不聽從他們。

9

我就係道門。邊個經我入去,就會得救;佢會出出入入,搵到草食。

9

我就是門,從我進來的必定得救,並且會安然出入,找到草吃。

10

賊嚟,只係為咗偷、殺、毀滅;我嚟,就係要佢哋有生命,仲要有豐盛嘅生命。

10

盜賊來,無非是要偷竊、殺害、毀壞。但我來是要羊得生命,並且得到豐盛的生命。

11

我係好牧羊人。好牧羊人為啲羊捨命。

11

「我是好牧人,好牧人為羊捨命。

12

但係僱嚟嘅工人唔係牧羊人,啲羊又唔係佢嘅;佢一見到狼嚟,就丟低啲羊逃走。狼就搶走啲羊,將佢哋趕散。

12

僱工不是牧人,羊也不是他的,他一見狼來了,必撇下羊逃命。狼就會抓住羊,驅散羊群。

13

嗰個人會逃走,係因為佢係僱嚟嘅工人,唔關心啲羊。

13

他逃走,因為他是僱工,並不在乎羊。

14

我係好牧羊人。我認識自己啲羊,自己啲羊亦都認識我,

14

我是好牧人,我認識我的羊,我的羊也認識我,

15

就好似天父認識我,我亦都認識天父一樣。我為啲羊捨命。

15

正如父認識我,我也認識父,並且我為羊捨命。

16

我仲有其他羊,唔屬於呢個羊圈嘅。我都一定要帶領佢哋,佢哋會聽我嘅聲音,成為一群羊,由一個牧羊人牧養。

16

我還有別的羊不在這羊圈裡,我必須領他們回來,他們也必聽我的聲音。這樣,我所有的羊將要合成一群,由一個牧人來帶領。

17

天父愛我,係因為我捨命,為咗再攞返自己條命。

17

父愛我,因為我捨棄自己的生命,為了再得回生命。

18

冇人奪走我條命,係我自己甘願捨出嚟嘅。我有權柄捨命,亦都有權柄再攞返自己條命。呢個命令,係我由我天父嗰度領受嘅。」

18

沒有人能奪走我的生命,我是甘心捨棄的。我有權捨棄,也有權得回,這是我從父那裡得到的命令。」

19

嗰啲猶太人因為呢番話,又分裂咗。

19

猶太人因這番話又起了紛爭。

20

佢哋當中好多人話:「佢鬼上身,發緊癲。你哋聽佢講嚟做乜?」

20

他們當中好些人說:「祂被鬼附身了!祂瘋了!何必聽祂的?」

21

另有啲人話:「鬼上身嘅人唔會講呢啲話。唔通鬼可以開盲人嘅眼,令佢哋睇得見咩?」

21

又有些人說:「被鬼附身的人不會說這種話的,鬼能醫治瞎眼的人嗎?」

22

嗰陣係冬天,耶路撒冷正喺度過獻殿節。

被猶太人棄絕

22

耶路撒冷慶祝修殿節的時候到了,是在冬天。

23

耶穌喺聖殿嘅所羅門廊行緊。

23

耶穌正在聖殿的所羅門廊行走,

24

嗰啲猶太人就圍住佢,問:「你要我哋估估吓到幾時呀?如果你係基督,就清清楚楚講畀我哋聽啦。」

24

一群猶太人圍著祂說:「你讓我們猜到什麼時候呢?如果你是基督,就清楚地告訴我們吧!」

25

耶穌回答佢哋:「我已經講過畀你哋聽,但係你哋唔信。我奉我天父嘅名做嘅事,正係為我作證。

25

耶穌回答說:「我已經告訴你們了,你們卻不信。我奉我父的名所行的神蹟也為我作見證,

26

但係你哋唔信,因為你哋唔係我啲羊。

26

只是你們不肯相信,因為你們不是我的羊。

27

我啲羊聽我嘅聲音,我認識佢哋,佢哋亦都跟住我。

27

我的羊聽我的聲音,我也認識他們,他們也跟隨我。

28

我賜永生畀佢哋,佢哋永遠都唔會滅亡,亦都冇人會喺我手上搶走佢哋。

28

我要賜他們永生,他們永不滅亡。沒有人能從我的手裡把他們搶走。

29

講到我天父已經賜畀我嘅羊,天父比一切都大,冇人可以喺佢手上搶走佢哋。

29

我父把羊賜給我,祂比萬物都大,沒有人能從祂手中把羊搶走。

30

我同天父係合一嘅。」

30

我和父本為一。」

31

於是嗰啲猶太人又攞起石頭,要掟耶穌。

31

於是猶太人又拿起石頭要打祂。

32

耶穌對佢哋話:「我畀你哋睇過好多出於我天父嘅好事。你哋係為咗邊一件,要用石頭掟我呢?」

32

耶穌就問他們:「我將許多從父而來的善行顯給你們看,你們為了哪一件事拿石頭打我呢?」

33

嗰啲猶太人回答佢:「我哋唔係因為你做咗好事先掟你,係因為你褻瀆上帝。你明明係人,竟然自稱係上帝。」

33

猶太人回答說:「我們不是因為你做的善事打你,而是因為你說了褻瀆的話,你是人,卻把自己當作上帝。」

34

耶穌回答佢哋:「你哋嘅律法入面,唔係寫住『我話過:你哋係神』咩?

34

耶穌說:「你們的律法書上不是寫著『我曾說你們都是神』嗎?[參1]

35

經上嘅話係唔可以推翻嘅。上帝嘅話臨到嗰啲人;如果經上稱佢哋為『神』,

35

聖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,既然上帝稱那些承受祂道的人為神,

36

噉因為我講咗『我係上帝個仔』,你哋就話我褻瀆上帝咩?我係天父分別為聖、差嚟世間嗰個。

36

而我是父分別出來又差到世上來的,我說自己是上帝的兒子,你們就指控我褻瀆嗎?

37

如果我唔做我天父嘅事,你哋就唔好信我。

37

如果我不做我父的事,你們不必信我。

38

但係如果我有做,就算你哋唔信我,都要信呢啲事,等你哋知道,亦都繼續明白,天父喺我裏面,我亦都喺天父裏面。」

38

但如果我做了,你們縱然不信我,也應該相信我所做的事,這樣你們就會知道並領會父在我裡面,我也在父裡面。」

39

於是佢哋又想捉耶穌,但係佢喺佢哋手上走甩咗。

39

他們又要抓耶穌,但祂從他們手中逃脫了。

40

耶穌又去到約旦河對岸,約翰起初施洗嗰個地方,留咗喺嗰度。

40

後來,耶穌回到約旦河東岸約翰從前施洗的地方,在那裡住下來。

41

好多人嚟見佢,話:「約翰一個神蹟都冇行過,但係佢講過關於呢個人嘅一切,都係真嘅。」

41

許多人來到祂那裡。他們說:「雖然約翰沒有行過神蹟,可是約翰所說關於這人的事全是真的。」

42

嗰度有好多人信咗耶穌。

42

那裡有許多人信了耶穌。

譯註與文本說明
香港粵語廣播稿。2026年10月6日。底本:SBLGNT v1.2及THGNT(2017),並核對本地上載候選與BibleGateway本章實際顯示。29節的難句取義及異讀見譯註。節號、譯註及來源唔需要讀出聲。 ## 譯註 - 10:1–6:承接前章耶穌對聽者說話,沒有另添一群聽眾。「賊」與「強盜」保留兩個稱呼,不合併成一種偷竊手法。3節開門的是守門人,按名呼喚及領出羊的是牧羊人;4節「帶晒」保留自己全部羊的範圍。5節強烈否定跟陌生人,不把陌生人另定為某個民族。6節稱這段為比喻,並說聽者不明白,沒有補他們故意裝作不懂。 - 10:7–10:「羊嘅門」及「經我入去」保留門與出入的意象,不另加牧羊人睡在門口的習俗解說。8節兩底本都有「喺我之前」,本稿保留;另有省去這幾字的讀法。所說的「所有」由本段比喻限定,原句沒有逐一列出人物,本稿不添加「所有先知」或「所有假彌賽亞」來定死範圍。9節保得救、出入及牧草供應,「搵到草食」按羊的場景表達 νομή。10節偷、殺、毀滅三項與生命、豐盛的對比照留,不將豐盛窄化成財富或生活順境。 - 10:11–18:「好牧羊人」的好不只指外表。這段 ψυχή 按捨出及再取的上下文譯性命,不譯成離開身體的靈魂。12節採TH的 δὲ,明說牧者與受僱者的對比;狼搶羊、趕散羊後,13節重提那人逃走,是把12節的主句接回來,好讓「因為」不被誤接到狼身上,並不是採入校記另加的一整句逃走本文。14–15節羊與牧者、父與子的雙向認識都保留。16節羊圈是 αὐλή,羊群是 ποίμνη,不能同譯成一個圈;「由一個牧羊人牧養」明說同一羊群與一位牧者的關係,不增其他羊的民族、宗教或宗派身份。17節捨命與再取同一性命的目的相連。18節保「冇人奪走」的陳述,不改成原文沒有的能力限制;自願、兩次權柄及領受父的命令並存。 - 10:19–24:分裂及鬼上身、發癲的指控屬當前說話者,不是敘事者對全體猶太人或對耶穌的判語。21節反問預期否定鬼能開盲眼;補明看得見,是同一開眼結果。22節「獻殿節」沿已核實的和合本修訂版節名,所指是聖殿重新奉獻的節期,不混作初次落成;原文只說冬天,沒有精確現代日期、天氣或節期活動。23節場所是聖殿範圍內的所羅門廊,不是至聖所。24節「使我們的心懸起來」是慣用說法,按後句要求明說身份理解為使人懸而未決;「估估吓」把身份未決的狀態說明,比字面多一層功能詮釋,並不是原文另有猜測動詞;不是肉身奪命,也沒有加耶穌故意戲弄的動機。 - 10:25–28:25節作證的是耶穌奉父名所做的事,不只限某一件神蹟。26節的因果是「唔信,因為唔係我啲羊」,沒有倒轉成因為不信所以不是羊,也沒有加入校記中「正如我對你們說過」的長尾。27節聽聲、耶穌認識羊、羊跟隨祂,施事分清。28節保永生、永不滅亡及無人搶走羊的承諾,不延伸成原句未交代的全部神學機制。 - 10:29:兩底本共同保留一個真正難句:中性關係詞 ὃ 配 -ων 比較詞;SBL為 μεῖζων,TH為 μείζων,重音不同不等於中性/陽性已經一致。本稿選擇有爭議的關涉理解:父是「比一切都大」的主語,「已經賜畀我嘅」內容作關涉話題;「羊」按27–28節補明。正文重提天父,避免把「大」誤接成羊的述語,沒有把底本暗換成陽性 ὃς,也沒有把比較詞改成中性 μεῖζον。「講到」不是「只有在賜羊這一方面才大」的限制。實際校記另有 ὃς 連父的讀法,以及中性比較詞、以所賜者為主語的讀法;它們與本稿的選擇不同。原有句法仍不規則,這項解釋並非已證唯一或平順的解析。 - 10:30:「我同天父係合一嘅」保留中性「一」與複數「我們是」的結構功能,不譯成「同一個人」,也不加「只係意見一致」。近文共同保護羊的關係仍在,神學範圍不單由一個字的性別決定。 - 10:31–33:31及39節採SBL的 οὖν 作「於是」承接;TH省去這個字。31節攞石頭是要掟耶穌,沒有說已掟中或完成判刑。32節採TH的 μου,明說「我天父」;SBL沒有這個所有詞,但指向仍是前文的父。問以哪件好事為掟人的理由,不是耶穌承認犯了該事。33節褻瀆及自稱上帝是對方的指控,敘事者沒有替他們裁定。 - 10:37–42:37–38節「如果不做/如果有做」、「就算不信我/仍信這些事」的條件、讓步與命令照留,父在我、我在父的雙向關係也保留。38節兩個認知動詞分別是不定過去式及現在式;本稿用「知道,亦都繼續明白」表達整體得知及持續認知的側重;兩詞都指同一內容,不是兩種不同的認知活動,也不必是嚴格兩步時間表。「繼續」是體貌側重的取捨,不是另有永不間斷或逐次加深的副詞;同一原詞在粵語換了兩個知義詞,詞面回環因此減弱。沒有改採「相信」的另一校記讀法。39節「喺佢哋手上走甩」保離開對方掌控的意思,沒有說祂先被成功捉住,更沒有添隱形或暴力掙脫。40節約翰起初施洗的地方,不表示約翰此刻仍在場,也沒有虛構地名。41節約翰沒有行神蹟與所說全真,是那些來見耶穌的人的話;42節再由敘事者說明多人在那裏相信祂。 ## 來源與界線 - SBLGNT:Michael W. Holmes 編,The Greek New Testament: SBL Edition,v1.2,固定版本 c4d241a9c1c479a55b989ba35a4976c1d0b8052c。[官方資料庫](https://github.com/Faithlife/SBLGNT)。©2010 Society of Biblical Literature and Logos Bible Software,[CC BY 4.0](https://creativecommons.org/licenses/by/4.0/)。本章42節及43項簡式校記均已使用;簡式校記不是完整抄本或NA校勘。 - THGNT:Tyndale House, Cambridge,2017。核對使用者本地上載候選及已保存的[BibleGateway第10章實際正文與十一項顯示註](https://www.biblegateway.com/passage/?search=John%2010&version=THGNT)。本章42節頁面與上載詞序相符,標點/空白仍各自保留;11組HTML段落屬平台呈現,不冒稱印本分段。本章保存了原始HTTP回應,但沒有取得完整TH印本校勘或認證整卷上載。©2017 Tyndale House, Cambridge;沒有核實開放全文再分發授權,不能套用SBLGNT的CC BY。本稿不附完整希臘文語料。 - 六個人名、地名及群體名稱沿已核實的和合本修訂版拼寫;「獻殿節」另以[香港聖經公會官方和修版名稱](https://rcuv.hkbs.org.hk/RCUV2/JHN/10%3A22-30/)核對。詞義材料包括T. S. Green的[1896年新約希英詞典](https://www.gutenberg.org/files/40935/40935-h/40935-h.htm)中 αἴρω、ἐγκαίνια、ψυχή 的相關條目;Thayer的 αἴρω 只取得EGW網站重刊的索引內容,沒有冒稱完整詞條頁已讀。沒有取得BDAG、完整NA28、UBS6或NA29本章校勘。 - 29節另參考Donghyun Jeong的[作者預印稿](https://www.academia.edu/80499788/A_Literary_and_Theological_Case_for_the_Unbeloved_Reading_in_John_10_29),原刊於JBL 139.1(2020),155–175頁。實際有界研究涉及預印稿6–8、11–14頁的混合讀法討論;該文承認不規則,記載父作主語、贈予子句表關涉的解釋,作者本人卻偏向另一中性比較詞讀法。本稿沒有把作者偏好、所引其他學者或一般破格語法原理冒作這一讀法的定案證明,也沒有聲稱親校全部抄本。選讀及未消除的難處見上註。 本稿是本項目直接由希臘文寫成的香港粵語翻譯,並非上述校本的官方中文譯本。AI文字審閱不等同真人原文專家審定、錄音或聽眾測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