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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約 · 粵讀聖經

約翰福音 8

更新日期 2026-10-08
粵讀聖經當代譯本開放資源 · 參考
1

耶穌就去咗橄欖山。

淫婦獲赦

1

耶穌卻上了橄欖山。

2

天一光,佢又返到聖殿。民眾都嚟到,佢就坐低教導佢哋。

2

清晨,祂又回到聖殿。百姓聚集在祂那裡,祂就坐下來教導他們。

3

經學家同法利賽人帶咗一個女人嚟見耶穌,佢係喺通姦嗰陣畀人捉到嘅。佢哋叫佢企喺中間,

3

這時候,律法教師和法利賽人帶來一個通姦時被捉的女人,讓她站在眾人面前,

4

試探耶穌,對佢話:「老師,呢個女人通姦嗰陣,當場畀人捉到。

4

然後問耶穌:「老師,這個女人是在通姦時被捉到的。

5

摩西喺律法度吩咐我哋,呢種女人要用石頭掟死。噉你點講呢?」

5

按摩西的律法,我們要用石頭把她打死,你說該怎麼處置她呢?」

6

佢哋噉講,係要試探耶穌,等自己有辦法控告佢。耶穌就彎低身,用手指喺地上寫,冇理會佢哋。

6

他們這樣問是要試探耶穌,好找把柄控告祂。耶穌只是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寫字。

7

佢哋不停噉問,耶穌就直返身,對佢哋話:「你哋當中邊個冇罪,就由佢先用石頭掟呢個女人啦。」

7

他們不斷地追問耶穌,於是祂直起腰來,對他們說:「你們中間誰沒有罪,誰就先拿石頭打她吧。」

8

跟住佢又彎低身,喺地上寫。

8

說完,又彎下腰在地上寫字。

9

佢哋聽到,良心責備佢哋。於是佢哋由年紀大嘅開始,一個一個離開。剩返耶穌,仲有企喺中間嘅嗰個女人。

9

他們聽了這句話,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走了,只剩下耶穌和那個女人在那裡。

10

耶穌直返身,見到除咗個女人之外,冇其他人,就問佢:「控告你嗰啲人喺邊度呀?冇人定你罪咩?」

10

耶穌直起腰來,說:「婦人,他們到哪裡去了?沒有人定你的罪嗎?」

11

個女人話:「主,冇人。」耶穌話:「我亦都唔定你罪。你走啦,唔好再犯罪。」⟧

11

她說:「主啊,沒有。」耶穌說:「我也不定你的罪。回去吧,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。」[參1]

12

耶穌又對佢哋話:「我係世界嘅光。跟住我嘅人,絕對唔會喺黑暗入面行,反而會有生命嘅光。」

世界的光

12

耶穌又對眾人說:「我是世界的光,凡跟從我的,必不會走在黑暗裡,必要得到生命的光。」

13

法利賽人就對佢話:「你係為自己作證,你嘅見證唔可信。」

13

法利賽人對祂說:「你為自己作見證,你的見證無效。」

14

耶穌回答佢哋:「就算我為自己作證,我嘅見證都可信,因為我知道自己由邊度嚟,要去邊度。但係我由邊度嚟,又要去邊度,你哋都唔知道。

14

耶穌說:「即便我為自己作見證,我的見證仍然有效,因為我知道自己從哪裡來、要到哪裡去,你們卻不知道我從哪裡來、要到哪裡去。

15

你哋係按人嘅標準去判斷人,我就唔判斷任何人。

15

你們只憑外表判斷別人,我卻不判斷人。

16

就算我作判斷,我嘅判斷都係真確嘅,因為唔係得我一個,仲有差我嚟嘅天父同我一齊。

16

就算我判斷人,我的判斷也是真實的,因為我不是獨自一人,還有差我來的父與我同在。

17

你哋嘅律法亦都寫住,兩個人嘅見證係可信嘅。

17

你們的律法不是說兩個人作見證就有效嗎?

18

我為自己作證,差我嚟嘅天父亦都為我作證。」

18

我是自己為自己作見證,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見證。」

19

佢哋就問耶穌:「你父親喺邊度?」耶穌回答:「你哋唔認識我,亦都唔認識我天父。如果你哋認識我,就會連我天父都認識。」

19

他們問:「你的父在哪裡?」耶穌回答說:「你們不認識我,也不認識我的父。你們若認識我,也會認識我的父。」

20

呢啲說話,係耶穌喺聖殿教導人嗰陣,喺收奉獻嘅地方講嘅。冇人捉佢,因為佢嘅時候仲未到。

20

耶穌在聖殿的庫房這樣教導人,但沒有人抓祂,因為祂的時候還沒有到。

21

耶穌又對佢哋話:「我要走喇,你哋會搵我,亦都會喺自己嘅罪中死去。我去嘅地方,你哋嚟唔到。」

警告不信的人

21

耶穌又對他們說:「我要走了,你們會尋找我,你們將死在自己的罪中。我去的地方,你們不能去。」

22

嗰啲猶太人就話:「佢話『我去嘅地方,你哋嚟唔到』,唔通佢會自殺?」

22

猶太人說:「祂說祂去的地方我們不能去,難道祂想自殺嗎?」

23

耶穌對佢哋話:「你哋係由下面嚟,我係由上面嚟;你哋屬於呢個世界,我唔屬於呢個世界。

23

耶穌對他們說:「你們是從下面來的,我是從上面來的。你們屬於這世界,我不屬於這世界。

24

所以我先話,你哋會喺自己啲罪中死去。因為如果你哋唔信我就係嗰位,你哋就會喺自己啲罪中死去。」

24

所以我說你們將死在自己的罪中,你們如果不相信我就是那一位,一定會死在自己的罪中。」[參2]

25

佢哋就問耶穌:「你係邊個?」耶穌對佢哋話:「我究竟點解要同你哋講嘢呢?

25

他們問:「你到底是誰?」耶穌回答說:「我從一開始就告訴你們了。

26

關於你哋,我有好多嘢要講,亦都有好多嘢要判斷。但係差我嚟嗰位係真實嘅,我將喺佢嗰度聽到嘅,講畀世人聽。」

26

關於你們,我有許多要說、要審判的,但差我來的那位是真實的,我把從祂那裡聽到的告訴世人。」

27

佢哋唔明白,耶穌係同佢哋講緊天父。

27

他們不明白耶穌是指著父說的。

28

所以耶穌話:「你哋將人子舉起嗰陣,就會知道我就係嗰位,亦都會知道我冇一樣嘢係憑自己去做嘅。我講呢啲嘢,係照住我天父教我嘅去講。

28

於是耶穌說:「你們舉起人子以後,必知道我就是那一位,並且知道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自己做的,我所說的都是父教導我的。

29

差我嚟嗰位同我一齊,佢冇留低我一個,因為我做嘅,一向都係佢喜悅嘅事。」

29

差我來的那位跟我在一起,祂沒有撇下我,讓我孤單一人,因為我始終做祂喜悅的事。」

30

耶穌講呢啲說話嗰陣,有好多人信咗佢。

30

耶穌講的時候,許多人信了祂。

31

耶穌就對嗰啲已經信佢嘅猶太人話:「如果你哋一直持守我嘅話,你哋就真係我嘅門徒;

真正的自由

31

耶穌對信祂的猶太人說:「你們若持守我的道,就真是我的門徒了。

32

你哋會認識真理,真理會令你哋得到自由。」

32

你們必認識真理,真理必叫你們得到自由。」

33

佢哋回答耶穌:「我哋係亞伯拉罕嘅後代,從來冇做過任何人嘅奴隸。你點解會話,我哋會得到自由呢?」

33

他們說:「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子孫,從來沒有做過奴隸,你怎麼說我們可以得到自由呢?」

34

耶穌回答佢哋:「我實實在在話畀你哋知,凡係犯罪嘅人,都係罪嘅奴隸。

34

耶穌說:「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,所有犯罪的人都是罪的奴隸。

35

做奴隸嘅,唔會永遠留喺屋企;做仔嘅,就會永遠留喺度。

35

奴隸不能永遠留在主人的家裡,只有兒子才可以。

36

所以,如果個仔釋放你哋,你哋就真係自由喇。

36

所以,如果上帝的兒子釋放了你們,你們就真正自由了!

37

我知道你哋係亞伯拉罕嘅後代。但係你哋想殺我,因為你哋裏面容唔落我嘅話。

耶穌和亞伯拉罕

37

「我知道你們是亞伯拉罕的子孫,但你們卻想殺我,因為你們心裡容不下我的道。

38

我講嘅,係我喺天父嗰度見過嘅事。所以你哋都要照住從天父聽到嘅去做。」

38

我所說的,是我從父那裡看到的,你們卻照著你們父的話去做。」[註3]

39

佢哋回答佢:「我哋嘅父親係亞伯拉罕。」耶穌對佢哋話:「如果你哋係亞伯拉罕嘅兒女,就會做亞伯拉罕做嘅事。

39

他們說:「我們的父就是亞伯拉罕!」耶穌說:「你們如果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,一定會做他所做的事。

40

但係而家你哋想殺我。我係一個將從上帝嗰度聽到嘅真理,講畀你哋聽嘅人。亞伯拉罕冇做過呢種事。

40

我把從上帝那裡聽到的真理告訴你們,你們反要殺我,亞伯拉罕絕不做這樣的事。

41

你哋做嘅,係你哋父親做嘅事。」佢哋對耶穌話:「我哋唔係由淫亂生出嚟嘅!我哋只有一位父,就係上帝。」

41

你們是在作你們父所做的事。」他們說:「我們不是從淫亂生的!我們只有一位父,就是上帝。」

42

耶穌對佢哋話:「如果上帝係你哋嘅父,你哋就會愛我,因為我係由上帝嗰度嚟,而家已經嚟到。我唔係自己決定嚟嘅,係佢差我嚟嘅。

42

耶穌說:「如果上帝是你們的父,你們會愛我,因為我來自上帝。如今我在這裡,我不是憑自己來的,而是上帝差我來的,

43

你哋點解唔明我講緊乜呢?因為你哋聽唔入我嘅話。

43

你們為什麼不明白我的話呢?因為你們聽不進去我的道。

44

你哋係由魔鬼而嚟,佢係你哋嘅父。你哋想做嘅,就係滿足你哋父親嘅慾望。佢由起初就係個殺人兇手,佢唔企喺真理嗰邊,因為佢裏面冇真理。佢一講大話,講嘅嘢就係出自佢自己,因為佢係個講大話嘅,亦都係大話嘅父。

44

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,你們樂意順著牠的私慾行。魔鬼從起初就是個殺人兇手,從不站在真理一邊,因為牠心裡根本沒有真理。說謊是牠的本性,因為牠是說謊者,又是謊言之父。

45

但係我講真理,你哋就正因為噉唔信我。

45

所以,你們不信我,是因為我講的是真理。

46

你哋邊個可以證明我有罪?如果我講嘅係真理,你哋點解唔信我呢?

46

你們誰能指證我有罪呢?如果我講的是真理,你們為什麼不信我呢?

47

屬於上帝嘅人,會聽上帝嘅話。你哋唔聽,就係因為你哋唔屬於上帝。」

47

出於上帝的人聽上帝的話,你們不聽上帝的話,因為你們不是出於上帝。」

48

嗰啲猶太人回答佢:「我哋話你係撒瑪利亞人,又鬼上身,唔係講得啱咩?」

48

猶太人對祂說:「我們說你是撒瑪利亞人,被鬼附身了,難道不對嗎?」[註4]

49

耶穌回答:「我冇鬼上身。我尊敬我天父,你哋反而侮辱我。

49

耶穌說:「我沒有被鬼附身。我尊敬我的父,你們卻侮辱我。

50

我唔尋求自己嘅榮耀;有一位為我尋求榮耀,亦都作判斷。

50

我不為自己尋求榮耀,但有一位會為我尋求,祂也會斷定誰是誰非。

51

我實實在在話畀你哋知,如果有人遵守我嘅話,佢就永遠都唔會見到死亡。」

51

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,人如果遵行我的道,必永遠不死。」

52

嗰啲猶太人對佢話:「而家我哋知道你鬼上身喇!亞伯拉罕死咗,先知都死咗,你仲話:『如果有人遵守我嘅話,佢就永遠都唔會嘗到死亡。』

52

那些猶太人說:「現在我們的確知道你是被鬼附身了!亞伯拉罕和眾先知都死了,你還說人如果遵行你的道,必永遠不死。

53

唔通你比我哋嘅父親亞伯拉罕更偉大?佢都死咗,先知都死咗。你當自己係邊個?」

53

難道你比我們的祖先亞伯拉罕還大嗎?他死了,先知們也死了,你以為你是誰?」

54

耶穌回答:「如果我自己畀自己榮耀,我嘅榮耀就乜都唔係。畀我榮耀嘅係我天父;你哋講到佢,就話:『佢係我哋嘅上帝。』

54

耶穌說:「如果我為自己爭取榮耀,那榮耀算不了什麼。但使我得榮耀的是我的父,你們也稱祂為你們的上帝。

55

但係你哋唔認識佢,我就認識佢。如果我話自己唔認識佢,我就會同你哋一樣,係個講大話嘅人。但係我認識佢,亦都遵守佢嘅話。

55

你們不認識祂,我卻認識祂。我如果說不認識祂,就會像你們一樣是說謊的。然而,我認識祂,並且遵行祂的道。

56

你哋嘅父親亞伯拉罕,歡歡喜喜盼望見到我嘅日子。佢見到咗,就好開心。」

56

你們的祖先亞伯拉罕曾經歡歡喜喜地盼望看見我來的日子。他看見了,就歡喜快樂。」

57

嗰啲猶太人就對佢話:「你都未夠五十歲,就見過亞伯拉罕?」

57

猶太人說:「你還不到五十歲,怎麼會見過亞伯拉罕呢?」

58

耶穌對佢哋話:「我實實在在話畀你哋知,亞伯拉罕仲未出世,我就一直存在。」

58

耶穌說:「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,亞伯拉罕還沒有出生,我就已經存在了。」[參5]

59

於是佢哋攞起石頭,要掟耶穌;耶穌就匿埋,離開咗聖殿。

59

於是,他們就拿起石頭要打祂,耶穌卻避開他們,離開了聖殿。

譯註與文本說明
香港粵語廣播稿。2026年10月6日。底本:SBLGNT v1.2及THGNT(2017),並核對本地上載候選與BibleGateway實際顯示。第1–11節按SBL疑界內本文翻譯;TH網頁將本段放在7:52校記,第8章顯示正文由12節開始。節號、疑界符號、譯註及來源唔需要讀出聲。 ## 譯註 - 8:1–11:本稿承接7:53的SBL疑界開符號 ⟦,在8:11保留閉符號 ⟧;不在8:1另造開符號。選譯SBL所印的完整段落,保持其敘事及疑界身份,沒有把納入正文當作已證實最初作者歸屬。BibleGateway的THGNT第8章正文由12節開始;1–11節實際出現在第7章7:52校記的附加段。該註列出省略、移到路加21:38後及附加的見證,並明說略去附加段內部的異文;不是完整的本段抄本校勘。 - 8:2–10:逐節採SBL。第2節SBL沒有TH的「到他那裏」字句;第3節則明說把女人帶到耶穌那裏。第3、4節兩版受捉動詞的體貌不同,正文保留正在通姦時被捉的情境。第4節SBL另有試探分詞,與第6節重現的試探都譯出。第5節SBL的石刑動詞用被動式,本稿保留女人是受刑對象;不是敘事者另作司法裁定。第6節「冇理會佢哋」取SBL的 μὴ προσποιούμενος;第9節良心責備、第10節除女人外沒有看見別人及明稱控告者,也是SBL實有的內容。TH前章附加註沒有這些較長內容,不能說是兩版共同本文。地上所寫內容未明,沒有另添罪名或字句;「直返身」不擅指定從坐着站起。第9節以年長者理解,不強制當作長老職銜。 - 8:2、4、7、9–11:本地TH上載候選與實際前章附加註在這六節有差異。2是重音、逗號;4是標點、撇號及 αὐτοφόρῳ/αὐτοφώρῳ;7是引語前標點及撇號;9上載另有耶穌名字並有逗號差,前章註沒有;10是標點;11上載是 καὶ τοῦ νῦν,前章註是 ἀπὸ τοῦ νῦν,另有標點及上載閉括號。這些候選沒有默修成出版社文字。本稿此段選SBL,故不從TH註加入第11節的「由而家開始」或第10節的女人稱呼。SBL第11節是 κρίνω,TH註是 κατακρίνω;本稿按當場司法語境把前者譯作「定罪」,不是宣稱兩個希臘詞相同。「主」是女人的恭敬稱呼,不單據此判定完整信仰告白。 - 8:12–20:光、黑暗、行走與生命的意象保留。「見證可信」兼顧13–18節真實性與見證效力的爭論;不直接把對方的異議改寫成敘事者認定耶穌說謊。第14節把來處、去處先列成兩項,再用「都唔知道」共同否定,仍取兩底本的 ἢ,不採校記的另一個 καί。第15節的 σάρξ 字面有肉體的意思,本處以「人嘅標準」呈現人的有限層面,避免初聽變成只按身材或外貌判斷;這項取捨未逐字保留肉體意象,也沒有另加罪性的解說。第16節仍保留假若判斷的補充。第20節以收奉獻的地方說明 γαζοφυλάκιον 的功能,不推定庫房的建築形制。第19節TH網頁把耶穌回答放在獨立、沒有編號ID的節點,節點類別及相鄰編號表明它接續19節;本稿保留整個回答,沒有把它當作缺文或新一節。 - 8:21–30:第21節的罪是單數,第24節是複數,本稿以「罪/啲罪」保留差別;沒有改成替別人的罪而死。第22節自殺是對話者的猜問,不是敘事事實。第23節「由下面/上面嚟」保留來源對照,「屬於世界」保留後半的歸屬意義,沒有說耶穌不在現場。第28節採TH的父親後有 μου,譯「我天父」;SBL本節沒有這個所有格字,但上下文父的身份相同。「舉起人子」仍保留意象,不在正文只換成釘十字架。第30節的信不在本節先行裁定真假。 - 8:24、28、58:三處都有 ἐγώ εἰμι,沒有明說述語。24、28譯「我就係嗰位」,其中「嗰位」是讓粵語身份句完整的未指定指示語,沒有增添「基督」或「上帝」稱號。58在亞伯拉罕生成之前與耶穌現在存在的對照中,譯「我就一直存在」;沒有譯成已結束的過去存在,也沒有直接改作永恆神名。「出世」選取 γενέσθαι 的出生意思,較生成義為窄;「一直」由前於亞伯拉罕與當下仍存在的對照表達持續,並不是原文另有無起點永恆的副詞。這項譯法保留存在及時間對照,正文未能同時重現三處完全相同的表面句式與全部身份呼應,故在此明記;希臘原文的相同措辭不因中文譯法不同而消失。 - 8:25:採SBL問句,將 τὴν ἀρχήν 作「根本/究竟」的副詞性理解,整句質問為甚麼竟要對他們說話;沒有暗加過去「一開始」的時間框架。「要」是反問的語用補足,不是另有誰命令耶穌說話;原文的加強焦點由整句承載,未逐字另譯成「連/甚至」。TH上載及實際頁面用句號,可支持答覆式理解。這是有影響的句法及語氣選擇,不能只算標點美化;本句仍有真實解釋歧義,現有詞典取材不足以宣稱唯一讀法。 - 8:31–37:第31節確實稱對象為已經信耶穌的猶太人,第33節沒有明說更換答話群體,所以不另添一群反對者。持守、認識真理、得到自由的關係跨31–32節相連。第33節從未受奴役是人物的身份聲稱,本稿不替他們補歷史反例。第34節不把罪的奴隸縮成只指某種特別大罪。35節從家庭中奴隸與兒子的地位說起,36節以「個仔」接續兒子的釋放作用;不把「人子」稱號混進來。第37節選 χωρέω 的容納意思,把話語在他們裏面沒有容身空間,譯成「你哋裏面容唔落我嘅話」;所容納的仍是耶穌的話,不另添字數太多或人的心理診斷。 - 8:38:採SBL的句界及附件,將「從父那裏」連於所聽見的內容;兩版的 ποιεῖτε 形態都可作陳述或命令,本稿明選命令式。兩處父均按前文的天父理解,「天」是所選指涉的明說,不是本節另有的希臘字,所以譯成叫聽眾照從天父聽到的去做,保留 οὖν 的承接。此選讀較弱化兩父對比的即時效果。另可讀為陳述,與後文兩種父系作對比;兩底本此處都沒有「我的/你們的」所有格字,不能把指涉選擇冒稱明文所有格。實際TH網頁在「你們聽見」後另有逗號,本地候選沒有,這一排點差異同樣保留於來源對照。 - 8:39–47:第39節兩版都是現在式 ἐστε 配未完成過去式 ἐποιεῖτε,沒有 ἄν。本稿用「如果……就會……」表達當前身份聲稱應有卻未實現的行為結果,不改成命令,也不把希臘文默修成另一校記讀法;「會」不是預言他們將來終必做到,要與40節「但係而家」的反差一起讀。第40節亞伯拉罕沒有做的,是此處欲殺傳真理者的行為,不概括為他從未殺過任何人。第41節淫亂出身的否認保留人物自己的說法,沒有添耶穌出生的暗刺或特定舊約事件。第43節「聽唔入」保留不能領受的意思,不只寫不願聽。第44節魔鬼作父及慾望的指控,對象是當前對話者,不是整個民族的生物血統或固定本性;「起初」不指定某次謀殺,站在真理中的否定不擅變成從前曾站立又墮落。末端「父」採回指謊言的理解。第45節是不信與耶穌說真理的因果反差,沒有改成「雖然說真理」。 - 8:48–59:撒瑪利亞人及鬼上身都是對方的指控,敘事者沒有認定,也不改為精神疾病。第49節明答鬼上身指控,不另添否認每一稱呼。第50節尋求榮耀與判斷的是同一位,正文仍不補原文沒有的新名字。51節說「見到死亡」,52節對方引用時說「嘗到死亡」,兩種意象不為整齊而統一;死亡的語境張力也不化成肉身永不死亡的解說。第56節按 ἵνα 的所望內容譯盼望見其日,「盼望」是此子句的詮釋性呈現,不是另有 ἐλπίζω 動詞。53、56節保留「父親亞伯拉罕」,與本章反覆的父系爭論相連;33、37節的後代及39節的父親身份表明這是先祖關係,不是每位聽眾的直接生父。兩次喜樂及實際見到都保留,不指定見到的方式或哪一件救恩事件。第57節未夠五十歲不能用來推算耶穌確切年齡。59節攞石頭是為了掟耶穌,不代表已掟中;兩版本文都沒有校記中穿過群眾的長尾,所以不補進來。 - 8:54–55:54節採SBL的 ἡμῶν,以對方的話「佢係我哋嘅上帝」呈現第一人稱;TH是 ὑμῶν,以耶穌轉述對方所認的「你們的上帝」表達。採SBL的引語方式,保留人物宣稱的自己與上帝關係,而不是把不同人稱當作相同原詞。55節採SBL的與格 ὑμῖν;TH用屬格 ὑμῶν。ὅμοιος 可用這兩類比較補語,兩者在此均說像聽眾一樣,TH屬格不因此被判成錯字或所有權。 ## 來源與界線 - SBLGNT:Michael W. Holmes 編,The Greek New Testament: SBL Edition,v1.2,固定版本 c4d241a9c1c479a55b989ba35a4976c1d0b8052c。[官方資料庫](https://github.com/Faithlife/SBLGNT)。©2010 Society of Biblical Literature and Logos Bible Software,[CC BY 4.0](https://creativecommons.org/licenses/by/4.0/)。本章37項簡式校記,以及前章7:52跨章註,並不是完整抄本或NA校勘。 - THGNT:Tyndale House, Cambridge,2017。核對使用者本地上載候選、已保存的[BibleGateway第8章實際正文及四項顯示註](https://www.biblegateway.com/passage/?search=John%208&version=THGNT),以及[第7章7:52附加段](https://www.biblegateway.com/passage/?search=John%207&version=THGNT)。實際頁面有12–59節48個編號正文節點及19節未編號接續;16組HTML段落是該平台呈現,不冒稱印本的編排。取得的是頁面顯示證據,沒有原始HTTP回應存檔,也沒有核得完整TH印本校勘。上載的結構修補不等於整卷出版社認證。©2017 Tyndale House, Cambridge;沒有核實開放全文再分發授權,不能套用SBLGNT的CC BY。本稿不附完整希臘文語料。 - 專名只沿用已逐項核實的和合本修訂版拼寫。相關原詞證據包括已實讀的LSJ [προσποιέω](https://atlas.perseus.tufts.edu/dictionaries/entry/urn:cite2:scaife-viewer:dictionaries.v1:lsj-n89982/)、[χωρέω](https://atlas.perseus.tufts.edu/dictionaries/entry/urn:cite2:scaife-viewer:dictionaries.v1:lsj-n115201/)、[ὅμοιος](https://atlas.perseus.tufts.edu/dictionaries/entry/urn:cite2:scaife-viewer:dictionaries.v1:lsj-n73672/)、[σάρξ](https://atlas.perseus.tufts.edu/dictionaries/entry/urn:cite2:scaife-viewer:dictionaries.v1:lsj-n93388/),以及[ὅστις](https://atlas.perseus.tufts.edu/dictionaries/entry/urn:cite2:scaife-viewer:dictionaries.v1:lsj-n75598/)/[ὅτι](https://atlas.perseus.tufts.edu/dictionaries/entry/urn:cite2:scaife-viewer:dictionaries.v1:lsj-n75694/)的相關義項與句法;不是宣稱每個詞的所有用法都適用本章。ἀρχή 的完整條目尚未取得,不把搜尋片段當作定案依據。未取得BDAG、完整NA28校勘、UBS6或NA29本章。第5、17節律法背景未完成舊約兩端原文的獨立核查。 本稿是本項目直接由希臘文寫成的香港粵語翻譯,並非上述校本的官方中文譯本。AI文字審閱不等同真人原文專家審定、錄音或聽眾測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