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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約 · 粵讀聖經

使徒行傳 22

更新日期 2026-10-08
粵讀聖經當代譯本開放資源 · 參考
1

「各位弟兄、各位長輩,請聽我而家向你哋申辯。」

1

「各位父老兄弟,現在請聽我申辯!」

2

啲人聽到保羅用希伯來話對佢哋講嘢,就更加安靜。保羅話:

2

在場的人聽見保羅講的是希伯來話,更加安靜了。保羅說:

3

「我係猶太人,喺基利家嘅大數出世,但喺呢座城長大。我喺迦瑪列腳前受過祖傳律法嘅嚴格教導,對上帝滿有熱心,就好似今日你哋個個噉。

3

「我是猶太人,生於基利迦的大數,在耶路撒冷長大,曾在迦瑪列門下嚴格地按著我們祖先的律法接受教育,像你們今日一樣熱心事奉上帝。

4

我曾經迫害跟呢條信仰嘅路嘅人,甚至害到佢哋死。無論男女,我都將佢哋綁起嚟,交入監獄。

4

我曾經把信奉這道的男女信徒抓進監牢,迫害他們,置他們於死地。

5

大祭司同成個長老團都可以為我作證。我仲從佢哋嗰度攞咗寫畀猶太同胞嘅信,就出發去大馬士革,要連嗰度跟呢條路嘅人都綁起嚟,帶返耶路撒冷受罰。

5

大祭司和眾長老都可以為我作證。我還拿著他們寫給大馬士革的猶太弟兄的信去拘捕那裡的信徒,押回耶路撒冷受刑。

6

我行緊路,接近大馬士革嗰陣,大約係正午。忽然有一道強光從天上照過嚟,照住我四周。

6

「當我快到大馬士革的時候,大約正午,突然有一道強光從天上四面照著我。

7

我就跌咗落地,聽到有把聲對我講:『掃羅,掃羅,你點解迫害我?』

7

我就仆倒在地,聽見有聲音對我說,『掃羅!掃羅!你為什麼迫害我?』

8

我答:『主啊,你係邊位?』佢對我講:『我就係你迫害嗰位拿撒勒人耶穌。』

8

我回答說,『主啊,你是誰?』他說,『我就是你迫害的拿撒勒人耶穌!』

9

同我一齊嘅人見到嗰道光,但聽唔到佢對我講嘢嘅聲。

9

我的同伴雖然也看見那道強光,卻聽不懂那位說話者的聲音。

10

我問:『主啊,我應該做乜嘢?』主對我講:『起身,去大馬士革啦。去到嗰度,就會有人話畀你知,已經定好要你做嘅一切事。』

10

接著我又問,『主啊!我該怎麼辦?』主說,『起來,到大馬士革去,那裡會有人將指派給你的事告訴你。』

11

嗰道光嘅光芒令我睇唔到嘢,同我一齊嘅人就拖住我隻手,帶我去到大馬士革。

11

「那道耀眼的光照得我雙眼失明,於是同行的人拉著我的手,帶我進了大馬士革。

12

有個人叫亞拿尼亞,為人虔誠,照住律法生活;住喺當地嘅猶太人個個都稱讚佢。

12

那裡有一個嚴守律法的虔誠人名叫亞拿尼亞,深受當地所有猶太人稱道。

13

佢嚟到我嗰度,企喺我旁邊,對我講:『掃羅弟兄,睇得返啦!』就喺嗰一刻,我睇得返,望向佢。

13

他來探望我,站在我身邊說,『掃羅弟兄,重見光明吧!』就在那一刻,我抬頭看見了他。

14

佢又話:『我哋祖先嘅上帝揀選咗你,要你知道佢嘅旨意,見到嗰位義者,同埋聽到由呢位義者口中發出嘅聲音。

14

他又說,『我們祖先的上帝揀選了你,要你明白祂的旨意,又讓你親自看見那位公義者、聽到祂的聲音。

15

因為你會做佢嘅見證人,向所有人講返你見過同聽過嘅事。

15

因為你將作祂的見證人,把所見所聞告訴萬民。

16

而家你仲等乜嘢?起身,受洗,洗去你嘅罪,呼求佢嘅名啦!』

16

現在你還等什麼呢?起來求告祂的名,接受洗禮,洗淨你的罪。』

17

我返到耶路撒冷之後,喺聖殿祈禱嗰陣,出咗神,

17

「後來,我回到耶路撒冷,在聖殿裡禱告的時候,進入異象,

18

喺異象入面見到主對我講:『快啲,趕快離開耶路撒冷!因為呢度嘅人唔會接受你為我作嘅見證。』

18

看見主對我說,『趕快離開耶路撒冷,因為這裡的人不會接受你為我做的見證。』

19

我就話:『主啊,佢哋自己都知道,以前我將信你嘅人關入監獄,仲喺各個會堂打佢哋。

19

我說,『主啊!他們都知道我從前搜遍各會堂,逮捕和毒打信你的人。

20

你嘅見證人司提反流血被殺嗰陣,我自己都企喺旁邊,贊成佢哋噉做,仲睇住殺佢嗰班人嘅衫。』

20

當你的見證人司提凡為你流血殉道時,我自己也站在旁邊贊同殺他的人,還替他們保管衣服。』

21

主對我講:『去啦!我要差你去遠方嘅外族人嗰度。』」

21

主卻對我說,『去吧!我要差遣你到遙遠的外族人那裡。』」

22

啲人一直聽保羅講,聽到呢度就大聲嗌:「將呢種人從世上除掉!佢唔配活落去!」

因羅馬公民身分而免刑

22

眾人一聽到這裡,就高喊:「從世上除掉這樣的人!他不配活著!」

23

佢哋一路大嗌,一路揈啲衫,又將塵土掟向半空。

23

他們大喊大叫,扔掉外衣,揚起塵土。

24

千夫長就吩咐將保羅帶入軍營,叫人用鞭打嚟逼問佢,想查清楚群眾點解會噉樣對住佢大嗌。

24

千夫長下令把保羅押回營房,預備鞭打拷問他,要查出眾人向他喊叫的緣由。

25

啲人用皮帶將保羅拉直綁住嗰陣,保羅向企喺旁邊嘅百夫長講:「一個未經定罪嘅羅馬公民,你哋有權鞭打佢咩?」

25

他們把保羅綁起來正要鞭打,保羅問旁邊的百夫長:「未經定罪就拷打羅馬公民合法嗎?」

26

百夫長一聽到,就走去向千夫長報告:「你打算做乜嘢?呢個人係羅馬公民嚟㗎!」

26

百夫長一聽,就去稟告千夫長說:「你看該怎麼辦?這人是羅馬公民。」

27

千夫長就行埋保羅嗰度,問佢:「話畀我知,你係羅馬公民?」保羅話:「係。」

27

千夫長就來問保羅:「告訴我,你是羅馬公民嗎?」保羅說:「是的。」

28

千夫長話:「我用咗一大筆錢,先至攞到呢個公民身份。」保羅話:「我一出世就有㗎喇。」

28

千夫長說:「我花了很多錢才當上羅馬公民!」保羅說:「我生來就是。」

29

噉,嗰啲本來打算逼問保羅嘅人,即刻由佢身邊退開。千夫長知道保羅係羅馬公民,而自己已經將保羅綁咗起嚟,都驚起上嚟。

29

那些準備拷問保羅的士兵立刻退下了。千夫長也害怕起來,因為發現保羅是羅馬公民,他卻下令捆綁了保羅。

30

第二日,千夫長想查清楚猶太人究竟告保羅啲乜,就幫保羅鬆咗綁,吩咐祭司長同成個議會聚埋一齊。跟住,佢帶保羅落去,叫佢企喺佢哋面前。

保羅在公會申辯

30

第二天,千夫長想知道保羅被猶太人控告的真相,就為保羅鬆了綁,並招聚了祭司長和全公會的人,然後將保羅帶來,讓他站在眾人面前。

譯註與文本說明
粵語廣播稿。2026年10月7日。直接由 THGNT 及 SBLGNT 希臘文譯成香港粵語;初稿凍結前未讀本章現代譯本語義比較。人名地名按已核和合本修訂版資料。節號及譯註唔需要讀出聲。 ## 譯註及原文取捨 連續正文採 THGNT 出版者讀法,逐節對讀 SBLGNT;上載見證嘅差異另行保留。兩版實際均為22:1–30。第1節接21:40保羅向群眾開口,第2節中段敘事之後再引保羅說話,唔將出版者分段當成少咗一句。 - **1–5|稱呼、成長同迫害。** 1嘅弟兄/父輩係對群眾嘅尊稱,唔先定全係教會信徒或親屬;ἀπολογία係申辯,唔係道歉。2保原有「希伯來」語言標稱;已讀 [LSJ Ἑβραῖος](https://logeion.uchicago.edu/Ἑβραῖος)亦涉及使用亞蘭語嘅猶太人,但呢個語境解釋唔等於原文明寫「亞蘭語」。μᾶλλον保比21:40更安靜。3按TH停頓,把「喺迦瑪列腳前」連於受教,保留腳前師承意象;成長地點係眼前耶路撒冷,唔把迦瑪列當養父。祖傳律法係祖先傳落嚟嘅律法,唔係保羅爸爸嘅家規。4道路用追隨者明示其人;ἄχρι θανάτου保致死迫害,唔等於聲稱每個人都由保羅親手處決。男女、綁縛同交監都保留。5大祭司/整個長老團係現在可核證其經歷嘅人;書信對象按語境係猶太同胞。綁返受罰係出行目的,未提早宣告已完成。 - **6–11|光、聲音同看不見。** 6係大約正午,未換算成精確鐘點;強光由天上嚟,圍照保羅。7保兩次掃羅呼喚;8保羅仲問緊身份,「主啊」係當時呼格,唔替佢加已認出耶穌嘅心理。9保本句否定「聽唔到」向保羅說話者嘅聲;兩底本都冇校記所載同行者害怕附句。[LSJ/Abbott-Smith ἀκούω](https://logeion.uchicago.edu/ἀκούω)有聽覺、聆聽及理解等用法;「未聽懂」係可討論但較窄嘅解釋,正文冇因9:7而自加「只聽到聲響、聽唔明說話」。本章7用屬格、9及14用賓格,不能單靠格位強定聽覺/理解二分;已直接對讀嘅9:7確有同行者聽見聲音嘅敘述,呢個表面張力照實保留。10所指定嘅事係全部;「有人話畀你知」將未來被動口語化,未另定告知者姓名。11光嘅輝耀令保羅看不見,同行者牽手帶領,冇補永久失明或醫學病因。 - **12–16|復明、揀選同呼求。** 12係大馬士革嘅亞拿尼亞,當地猶太人為佢嘅虔誠為人作證;冇把同名者混入。13兩次 [ἀναβλέπω](https://logeion.uchicago.edu/ἀναβλέπω)按失明語境保復明,並保 εἰς αὐτόν 望向亞拿尼亞;「睇得返啦」讀作命令,後面先講即時應驗,唔換成已然陳述助詞「喇」。αὐτῇ τῇ ὥρᾳ係嗰一刻,唔係一小時。14揀選由上帝施行,[προχειρίζω](https://logeion.uchicago.edu/προχειρίζω)嘅字首唔證明創世前時間;知道旨意、見義者、聽口中聲音三項完整。義者指耶穌;14重提「呢位義者」,明示口中聲音嘅來源,原句係代詞而非另一次稱號。15嘅「佢」取最近義者為所見證者,較遠回指上帝亦係可理解嘅代詞選項,原句冇另寫專名。16 [μέλλω](https://logeion.uchicago.edu/μέλλω)係催促停止遲延,唔同26嘅打算。受洗/洗去罪係兩個相連命令;中態 [βαπτίζω](https://logeion.uchicago.edu/βαπτίζω)可指領洗,[ἀπολούω](https://logeion.uchicago.edu/ἀπολούω)保洗去罪嘅意象,唔譯成自行施洗或自力贖罪。呼求分詞跟隨同一保羅,隨整個催促獲命令效力;正文緊接,冇另加先、再、同時,亦唔另造一個獨立救恩步驟。伴隨/方式係可行關係,形式本身未規定嚴格同步、固定先後或水觸身自動洗罪。「佢嘅名」按語境指耶穌,底本唔係校記嘅「主嘅名」。 - **17–21|異象、見證同差遣。** 17–18要連讀。[ἔκστασις](https://logeion.uchicago.edu/ἔκστασις)在此係看見主嘅出神異象狀態;「喺異象入面」將出神同看見主嘅同一經驗講清楚,冇另加一次異象,唔補睡夢、昏倒或魂離身機制。返耶路撒冷係另一段經歷,冇寫受洗後立即返去。18明示「主」係按異象所見者嘅指涉,唔係亞拿尼亞;催促與不接納見證嘅原因俱保留。19保羅提出人哋熟知自己過往,冇替佢補「所以一定會信我」。20保司提反流血被殺、保羅在旁贊同同看守衫,唔把保羅變成親手殺人者;μάρτυς保見證人,唔只譯殉道者。21差遣去遠方非猶太人,唔加所有猶太人從此被永久放棄。 - **22–24|喊叫、衣服同鞭問。** 群眾聽至呢段話先提高聲量;22係要殺掉保羅嘅排斥喊話,唔淡化成請佢離城。[καθήκω](https://logeion.uchicago.edu/καθήκω)喺呢種用法可表當下適宜與否,冇添「早就應該死」。23採 [ῥίπτω/ῥιπτέω](https://logeion.uchicago.edu/ῥίπτω)拋動/甩動嘅用法;亦有拋開衣服嘅理解,原文未交代脫衣方式、撕裂、石刑準備或拋向保羅。只有塵土方向明說向空中,唔移成向頭上撒。24由千夫長下令,保羅係帶入軍營及鞭問嘅受事;[παρεμβολή](https://logeion.uchicago.edu/παρεμβολή)按21:34、37同一軍方駐處譯「軍營」,未另定營房建築或戶外帳篷;[ἀνετάζω](https://logeion.uchicago.edu/ἀνετάζω)在此涉及酷刑逼問。目的係軍官查明群眾喊叫原因,未說鞭打已落實,亦未定有罪。 - **25–30|皮帶、公民身份同鬆綁。** 25 [προτείνω](https://logeion.uchicago.edu/προτείνω)保伸展/拉住動作;[ἱμάς](https://logeion.uchicago.edu/ἱμάς)可指皮帶,Abbott-Smith按本節作綁囚嘅帶,LSJ亦列鞭帶用法。正文採綁帶工具、拉直綁住嘅有界理解,唔另定直立姿勢、四肢位置、柱架或裸背。執行者係未指名嘅複數人,唔採校記單數動詞。羅馬公民同 [ἀκατάκριτος](https://logeion.uchicago.edu/ἀκατάκριτος)未經定罪係兩項法律條件;後者亦可有未經審判嘅理解,唔等於已判無罪。「你哋」保複數,向百夫長質問羅馬執行方嘅權限。26警告語氣由問句同身份理由承托,唔偷加校記嘅「你要小心」。28 [πολιτεία](https://logeion.uchicago.edu/πολιτεία)係公民身份/權利,一大筆錢冇數額或行賄途徑;保羅生來就有,唔等於喺羅馬城出生。29本來準備逼問嘅人即刻退開,冇說已完成酷刑;千夫長因公民身份及自己已綁住佢兩件事懼怕。30鬆綁承前文,唔變成釋放離去或撤銷控罪;祭司長為複數,議會為全體,向下帶人及令佢企喺眾人面前均保留。 ### 雙版本實有差異 兩版各569詞,但22:3嘅標點連接仍有分別:TH在「呢座城」之後停頓,將「迦瑪列腳前」連於受教;SBL喺迦瑪列之後停頓,較容易將前句連成成長在其腳前。正文採TH讀法,唔將後來版本標點當作者原來寫出嘅逗號。TH **πατρώου**/SBL **πατρῴου**均為祖傳;26 **ἑκατόνταρχος**/**ἑκατοντάρχης**為同一百夫長軍階異形,唔另造一個人。其餘人名重音/氣息、大小寫、elision、停頓及句末空隙均已對讀,冇據此另加事件。 TH第2節有跨段、冇獨立節號嘅 **Καὶ φησίν·**,仍屬第2節,正文保「保羅話」。上載25、26、27、29節羅馬一詞,用前置結合氣息再加大寫Ρ;出版者用預組Ῥ,各自原檔保留,唔假稱字節相同。TH三條網頁註嘅catchword都與實際9、12、20節錨點相符;原貌嘅訂正、vid及P41不確定字點均有保存。9害怕、12大馬士革、20「贊同殺害」等校記補語,未靜默搬入底本;正文由前後文自然明示嘅指涉另在以上譯註交代。 ### 來源及範圍 原文來源:[THGNT 第22章](https://www.biblegateway.com/passage/?search=Acts%2022&version=THGNT)(Tyndale House, Cambridge,2017;出版者保留版權)及 [SBLGNT v1.2 原文](https://raw.githubusercontent.com/Faithlife/SBLGNT/c4d241a9c1c479a55b989ba35a4976c1d0b8052c/data/sblgnt/xml/Acts.xml)(©2010 Society of Biblical Literature/Logos Bible Software;[CC BY 4.0](https://creativecommons.org/licenses/by/4.0/))。本稿係另行寫成嘅粵語翻譯。 完整兩版30節、全部24條SBL簡明校記及3條TH顯示校記均已親讀;上載見證透過全部精確差異核讀,冇聲稱另讀第三份全章。前文21:37–40及對照9:7按實得希臘文有限對讀,唔冒稱重讀兩個完整章。本章冇明載舊約引文。詞典係實得LSJ/Abbott-Smith有界條目;πατρῶος單獨查詢未取得條目,唔冒稱已讀,亦未取得BDAG、完整UBS6/NA29或印本全校勘。譯名只取已核完整名稱同邊界資料,未以現代章文轉譯。 初稿凍結後,獨立參考員完整比較咗[和合本修訂版](https://www.bible.com/zh-HK/bible/139/ACT.22.RCUV)同[現代中文譯本2019版](https://www.bible.com/zh-TW/bible/3283/ACT.22.TCV2019T),各有完整30節,兩個實得網頁均冇本章章內註。主譯親讀完整比較報告及實際問答,再按希臘原文裁決指涉、異象明示同軍方駐處用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