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斯都到咗行省,三日後就從凱撒利亞上耶路撒冷。
保羅在非斯都面前申辯
非斯都上任三天後,便從凱撒利亞啟程上耶路撒冷。
祭司長同猶太人嘅首領向佢控告保羅,懇求佢
祭司長和猶太人的首領向他控告保羅,
賣個人情畀佢哋,叫人將保羅押到耶路撒冷。佢哋想藉住呢個人情對付保羅,正策劃設埋伏,喺途中殺咗佢。
懇求他將保羅押回耶路撒冷,他們想在路上埋伏殺害保羅。
非斯都回答,保羅而家扣留喺凱撒利亞;佢又話,自己亦都好快會返去。
非斯都卻說:「保羅現在關押在凱撒利亞,我很快會回到那裡。
佢話:「噉就叫你哋當中有地位嘅人,同我一齊落去。如果呢個人做過乜唔啱嘅事,就由佢哋控告佢。」
讓你們的首領跟我一起去吧,如果那人有什麼過犯,可以在那裡告他。」
非斯都喺佢哋嗰度最多留咗八日或者十日,就落咗凱撒利亞。第二日,佢坐上審判台,吩咐人帶保羅嚟。
非斯都在耶路撒冷只逗留了十天八天,便返回了凱撒利亞。第二天,他開庭審訊,命人將保羅帶上來。
保羅嚟到,嗰啲從耶路撒冷落嚟嘅猶太人就圍住佢,提出好多嚴重嘅指控,但係冇辦法證實。
保羅被帶來後,那些從耶路撒冷下來的猶太人站在他周圍,控告他犯了許多重罪,但是都沒有證據。
保羅為自己申辯,話:「我冇違犯過猶太人嘅律法,冇冒犯過聖殿,亦都冇得罪過凱撒。」
保羅為自己辯護說:「我從來沒有違背猶太律法、褻瀆聖殿或反叛凱撒!」
非斯都想討好猶太人,就問保羅:「你願唔願意上耶路撒冷,喺嗰度由我審理對你嘅呢啲指控?」
非斯都為了討好猶太人,就對保羅說:「你是否願意回耶路撒冷接受我的審訊?」
保羅話:「我而家就企喺凱撒嘅審判台前,我應該喺呢度受審。我對猶太人冇做過任何唔啱嘅事,你自己都知道得好清楚。
保羅說:「我此刻正站在凱撒的法庭上,這就是我應該受審的地方。你很清楚,我並沒有做過什麼對不起猶太人的事。
如果我真係有過錯,而且做過該判死刑嘅事,我唔會拒絕受死。但係,如果佢哋控告我嗰啲事根本唔成立,就冇人可以將我交畀佢哋做人情。我向凱撒上訴!」
我如果做錯了,犯了該死的罪,決不逃避!但他們對我的控告毫無根據,誰也不能把我交給他們。我要向凱撒上訴!」
於是非斯都同顧問團商量過,就答:「你已經向凱撒上訴,你就會去凱撒嗰度。」
非斯都和議會商討後,說:「你說要上訴凱撒,就去見凱撒吧!」
過咗幾日,亞基帕王同百妮基嚟到凱撒利亞,向非斯都問候。
非斯都請教亞基帕王
過了幾天,亞基帕王和百妮姬一起到凱撒利亞問候非斯都。
佢哋喺嗰度留咗好幾日,期間非斯都就向王講起保羅嘅事,話:「有個囚犯,係腓力斯留低嘅。
他們在那裡住了多日,非斯都對王提起保羅的案子,說:「我這裡有一個囚犯,是腓利斯留下來的。
我去耶路撒冷嗰陣,祭司長同猶太人嘅長老向我控告佢,要求判佢有罪。
上次我去耶路撒冷的時候,猶太人的祭司長和長老控告他,要求我定他的罪。
我答佢哋,羅馬人嘅慣例係:被告要先同控告佢嘅人當面對質,亦都要有機會就指控為自己答辯。未做到呢兩樣,係唔會將人交出去做人情嘅。
我告訴他們,按照羅馬人的規矩,被告還沒有跟原告對質和自辯之前,不能定他的罪。
所以,佢哋嚟到呢度之後,我一啲都冇拖延,第二日就坐上審判台,吩咐人帶嗰個人嚟。
後來他們跟我一起來到這裡,我沒有耽誤,第二天就開庭,吩咐把那人帶出來審訊。
控告佢嘅人企起身。我原本以為佢哋會控告保羅做咗啲惡事,但係呢類指控,佢哋一項都冇提出。
他們都站起來當面控告他,但所告的並非我料想的罪行,
佢哋同保羅爭論嘅,係一啲關於佢哋自己宗教嘅問題,同埋一個叫耶穌、已經死咗嘅人。保羅話,耶穌係活嘅。
不過是關於他們的宗教和一個叫耶穌的人的一些爭論。耶穌已經死了,保羅卻說他仍然活著。
我唔知呢啲事應該點樣查,就問保羅,願唔願意去耶路撒冷,喺嗰度就呢啲事受審。
我不知如何審理這些事情,就問被告是否願意上耶路撒冷受審。
但保羅提出上訴,要求自己繼續畀人扣留,等皇帝裁決。我就吩咐人繼續扣留佢,直到我將佢送去凱撒嗰度。」
但保羅請求留下來,聽皇帝定奪,所以我下令仍然扣押他,等著送交凱撒。」
亞基帕對非斯都話:「我自己都想聽吓呢個人講嘢。」非斯都話:「聽日你就會聽到佢講嘢。」
亞基帕對非斯都說:「我想親自聽聽他的申訴。」非斯都說:「你明天就會聽到。」
第二日,亞基帕同百妮基嚟到,排場好大。佢哋同啲千夫長,同埋城中嘅顯要一齊入咗聽審廳。非斯都一吩咐,保羅就畀人帶咗入嚟。
第二天,亞基帕和百妮姬在眾千夫長和城中達官貴人的陪同下,聲勢浩大地進了法庭。非斯都下令把保羅帶上來後,
非斯都話:「亞基帕王,同埋同我哋一齊喺度嘅各位先生,你哋睇吓呢個人。嗰班猶太人個個都向我控訴佢,無論喺耶路撒冷定係喺呢度,都大聲叫嚷,話唔應該再畀佢活落去。
說:「亞基帕王和在座的各位,你們看,就是這個人,所有的猶太人,不管是在這裡還是耶路撒冷,都高聲呼籲我處死他。
但係我發現,佢冇做過任何該判死刑嘅事。既然係佢自己向皇帝提出上訴,我就決定將佢送去。
但我發現他並沒有犯什麼該死的罪。既然他要向皇帝上訴,我決定把他押去。
但係講到佢,我冇確實嘅資料可以寫畀皇帝陛下。所以我帶咗佢嚟你哋面前,尤其係你面前,亞基帕王,希望查問過之後,我就有嘢可以寫。
只是關於這個人,我沒有確切的事由可以奏明皇帝。所以,我把他帶到各位面前,特別是亞基帕王面前,以便在審訊之後,我可以有所陳奏。[註1]
因為我覺得,將一個囚犯送去,但係唔交代對佢嘅指控,係唔合理嘅。」
因為在我看來,解送犯人卻不奏明罪狀不合情理。」